
关于定期开展教学总结工作的通知
关于定期开展教学总结工作的通知
各系(部):
为迎接我院人才培养评估工作,严格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使各(部)的教学效果得到及时的总结和反馈。现要求各系(部)对教学总结工作必须制度化、定期开展。
一.教学评估的时间
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各系(部)的学科负责人对本专业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,各系部负责人对本系(部)教学工作进行汇总。
二.教学评估的内容
1. 系(部)对总体教学工作的总结
2.专业、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总结
3.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总结
4.实践教学检查总结
三.教学总结的要求
教学总结必须与日常教学管理建设相结合,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,总结资料齐全。
四..各系(部)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总结结果以书面材料上报到院教务处。
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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