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各教学单位、教务处、学生处:
为促进我院教师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,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扩大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,同时发挥学生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中的主体评价作用,增进和谐的师生关系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学院决定开展第二届“我最喜爱的教师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参考名额
评选对象:本学期授课的全体专任教师。
参考名额:经济贸易系1名、建筑工程系2名、传媒设计系1名、电子信息系1名、管理系1名、基础教学部3名、思想政治教学部1名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师德高尚,教书育人,关心学生成人、成才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;
2.热爱教学,严谨治学,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素质;
3.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,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个人素养,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,以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;
4.积极投身教学改革,积极研究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,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,学生喜欢听、主动学;
5.关心学生,能热情地给予学生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。
三、活动时间
12月2日-13日
五、活动流程
1.12月2~4日,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活动工作小组;
2.12月3~6日,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,辅导员对开展“我最喜爱的教师”活动的目的、条件和评选流程进行宣讲,要求学生积极参加评选活动,引导学生客观、公正地进行评选。学生认真填写表1。
3.12月9日,各班级辅导员填写表2,对学生的选票进行统计、汇总后,报所在的教学系。教学系将基础教学部、思想政治教学部老师的得票转至所在单位。
4.12月10~12日,各系部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填写表3,并对学生的票选进行审定,确定本单位“我最喜爱的教师”的初步人选,报教务处。
5.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的初步人选,报院委会研究通过,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,公示期内无异议确认表彰。
六、表彰奖励
对获得“我最喜爱的教师”荣誉称号的教师,学院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和奖励,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各教学单位、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,本着实事求是,宁缺毋滥的工作态度,细化工作环节,精心组织实施,严格把关,确保评选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2.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和流程,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主体作用,严格评选过程,认真确定候选人人选,切实把立德树人、博学善教、业绩突出、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。
3.为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真实性,任何人不得对学生施加不当影响,干预学生的正确选择。一经发现、查实,将给予通报批评。
4.各教学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,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向获选老师学习、看齐,争做“四有”好教师的热潮。
附: 1.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评选活动学生选票(表1)
2. 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评选活动班级汇总表(表2)
3. 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评选活动系部汇总表(表3)
2019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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